厦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行政处罚 (2021年第1号)
文号:2021年第1号
作者:厦门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1-29 17:0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福州宜康健商贸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福州宜康健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新北路161号1号楼2层北侧01、03、04室
二、基本情况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报告的材料,本机关依法对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350200]GT[GK]2020031),市级项目)进行立案调查,发现福州宜康健商贸有限公司存在放弃中标的行为。
三、处罚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福州宜康健商贸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以中标金额千分之六即人民币壹万伍仟玖佰元(15900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两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