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行政处罚 (2021年第2号)
文号:2021年第2号
作者:厦门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3-15 16:3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厦门特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厦门特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长岸路海天港区C2(联检大楼)第五层522室
二、基本情况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报告的材料,本机关依法对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海沧保税港区交通及综合楼安保监控提升改造工程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编号:[350200]wx[GK]2020035,市级项目)进行立案调查,发现厦门特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
三、处罚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厦门特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处以中标金额千分之八即人民币玖万叁仟伍佰柒拾肆元贰角叁分(93574.23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021年3月15日